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越南新娘都很愛小孩

越南新娘好不好呢


大陸新娘申辦結婚登記,除檢附結婚、單身證明文件外(相關證明文件如係在地區製作,應依規定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該越南新娘之入出境許可證須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加蓋「通過面談,請憑辦結婚登記」章戳,及通過面談該入境許可證停留效期從「1個月」更改為「6個月」之延期戳記,作為越南新娘入境辦理結婚登記之核驗依據。

結婚以前先要去申請戶籍騰本共6份,到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的公證處去申請單身證明公證和與未婚妻無血緣關係證明。問清楚大概多久公證書會寄到越南你未婚妻所在的公證處。通常約三十天左右。

結婚時等公證書寄達後,請帶著台灣公證處給你的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證明公證書(各二份)、台胞證、台灣的身分證、護照及未婚妻的身分證、戶口名簿等證件到未婚妻戶籍所在的省市民政廳的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請注意:外籍新娘每個省的規定不同,最好事先查明:辦理登記的時間,像湖南省就是每週一、三、五。還有所需證件和流程,以免白跑一趟。)請事先買些糖和煙,到公證處辦理時請吃喜糖和抽喜煙,以免被刁難。

在辦理完結婚登記及公證後,拿到結婚證和結婚公證書副本二份,接著有在越南宴客,拍些照片.還需要準備通聯記錄,所以都使用市內電話與老婆連絡以及財力證明等等相關文件.留一份喜帖以備至移民署面談時使用。最好在辦理結婚時多辦一份老婆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書且要公證,特別是在有婚前懷孕的情況,否則孩子在台灣要報戶口會很麻煩。

結婚後,回到台灣後,等越南新娘公證處把把所有的公證書寄到海基會後,到海基會辦理結婚公證書、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書的公證書的簽證。


文章來源:http://xn--6kr00nnyk583b.vipok.tw/vn-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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